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德(化名)今年6月間因為開車違停在公車站牌前,被公車駕駛按喇叭,他一氣之下竟抄起黑色鋁棒恫嚇公車駕駛,甚至罵出三字經、「叭三小」等話,因而挨告。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判處阿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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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阿德今年6月間開車外出,卻將車子違規停在新竹縣某公車站牌前,當時恰巧有一輛公車駛近,公車駕駛按了一聲喇叭,他卻因此心生不滿,拿起黑色鋁棒便下車恫嚇;公車司機擔心受害,於是立刻報警處理。
阿德到案之後,對於上述行為均坦承不諱。檢方認為,雖然阿德曾對公車駕駛辱罵「叭三小、X你娘、雞X」,但他是因為行車糾紛與公車司機發生短暫口角衝突,並無反覆、恣意謾罵,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訊後僅依恐嚇罪嫌起訴阿德。
新竹地院法官表示,阿德的行為除了侵害到公車司機的法益之外,他的暴戾之氣也危害到社會治安、交通安全,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判處他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