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根據檢方掌握柯文哲個人行動硬碟中的「工作簿」等關鍵證據,起訴書指出他共涉收1710萬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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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涉嫌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收受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賄賂共1710萬元,其中最大筆是在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柯文哲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1500萬元現金賄款。檢方在柯文哲的行動硬碟中,發現一份Excel「工作簿」檔案,上面清楚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的字樣。
另外210萬元部分,檢方調查發現,沈慶京在柯文哲將京華城容積案送都委會研議後,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安排7名人頭。這些人頭先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現金,再分別以每人30萬元的方式,假借「政治獻金」名義匯款給民眾黨,實際上卻是行賄款項。起訴書更指出,時任柯文哲競辦執行長的李文宗,在朱亞虎通報210萬元賄款已交付完成,並提供人頭名單後,向柯文哲報告此事,隨後還特地傳訊息給朱亞虎,轉達柯文哲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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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這些賄款與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有關,柯文哲收賄後將案件送都委會研議。除了這起案件,檢方也透露柯文哲另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將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