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北市柯文哲26日被台北地檢署以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且具體求刑28年6個月。台北地院26日晚間召開接押庭,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稍早趕到現場,率領支持者進入法院接押庭旁聽後,長期力挺柯文哲的「館長」陳之漢9點多也現身北院外聲援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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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陳之漢晚間9點左右現身北院外聲援柯文哲,他說,四個月前我一樣在這,4個月後大家看到「還是沒錢」,錢在哪裡,(檢方起訴書)寫幾百頁都一樣,請賴清德告訴他錢在哪裡,「我知道館長我沒有念書,發文一定會被很多人罵,但我PO了,我挺這個人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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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館長講到一半,警方隨即透過大聲公打斷,表示現場是集會遊行禁制區,請勿在此地發表演說,同時舉牌進行警告。對此,館長先是感嘆了一句「民主國家墮落至此」,接著說「好,我們就不妨礙警察朋友,我一向很支持警察,我們就等,很簡單就2個字,放人,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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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容積弊案、政治獻金案,於26日宣布以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正式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相關卷宗不久後就送達北院,北院原本預計26日晚間6點30分召開接押庭,卻由於柯文哲的3名律師未到齊,導致接押庭一度延後,直到晚間7點30分順利召開。
柯文哲被起訴的消息曝光後,許多民眾黨支持者26日晚間6點多陸續聚集到北院外拉起「放人」黃色布條並席地而坐聲援柯文哲,由於北院前方是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隨即第一次舉牌警告,要求民眾退回禁制區外,但民眾黨支持者仍留在原地高聲唱歌。
時間接近26日晚間7點時,黃國昌趕到現場準備進入旁聽時,他發現支持者都被警方隔絕在拒馬之外,只有自己能進去旁聽時感到十分不滿,要求警方開放民眾進入法庭旁邊,部分支持者也一度跟警方爆發推擠衝突,不過警方最終同意黃國昌帶領30位民眾進入北院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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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列,北檢北院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範圍,除經禁制區主管機關核准外,無法依規定申請集會;惟依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警方尊重群眾表達言論之自由,並未進行驅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