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被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根據了解,在接押庭上,北檢面對法官質疑強調「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柯文哲獲准交保,台北地檢署可以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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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團主張檢方先射箭再畫靶、拼湊金流入人於罪,檢方指控柯文哲在不詳時間、地點收受沈慶京面交1500萬元現金,但「證據在哪裡?」檢方指柯收朱亞虎用人頭支付210萬政治獻金,是非法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對價,但「檢方說20%容獎價值逾200億元,210萬僅佔萬分之一,跟行賄行情7%到10%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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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反駁指出,林洲民(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都發局長)證稱柯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林明白向柯告知京華城改建案位於商業區、屋齡未達都更年限,不能適用都更獎勵,柯仍執意推動。檢方喊話「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
歷經近5小時審理後,北院今天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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