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某原鄉女青年2022年返鄉,在父親節被3名「部落哥哥」侵害,被害人在臉書po文,屏東地檢署偵辦將他們羈押起訴,其中一人在羈押期間還當選鄉民代表,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最高法院於5日駁回定讞,屏東地檢署今(27)日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收到後會儘速通知他入監服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該案發生於2022年8月7日晚間,被害女子與3名部落男子在卡拉ok店內喝酒、歡唱,隨後續攤到被害人家裡。翌日8日凌晨,3人不顧被害人哀求,分別對她性侵。
事後3人否認犯案,飾詞卸責,且偵查過程中試圖勾串共犯、湮滅證據,向法院聲押獲准,並禁止接見與通信。屏東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們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他們不服,分別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上訴最高法院後5日駁回上訴判決定讞。
屏東縣政府表示,已收到法院判決書,最高法院於5日駁回上訴定讞,這名鄉代被判處4年6月,依法解職。根據選罷法規定,犯刑事案件,該選區代表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