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萬芳派出所警所長,日前與同事在餐廳辦理迎新送舊餐會,在門口拍打同事臉頰數次,導致同仁心生不滿,2周後向分局申訴,所長坦承在門口有拍打同事臉頰,但所長自認為與警員是哥們,所以才做出這個動作,並非逼酒羞辱,事後也表達歉意,但主管單位不接受他的說法,仍將他記過處分並列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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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萬芳派出所於11月29日晚間在轄內一處餐廳舉辦迎新餐敘,但是派出所林姓所長,卻在門口與1名警員聊天,但是情緒較大以手掌拍打警員臉頰數次,現場還有其他警員也在,其他警員看了也覺得傻眼。
被掌摑的警員在事隔2周,對此事仍耿耿於懷,深感受到羞辱,憤而向分局提出申訴,警分局督察組也立刻介入調查,確定該名警所長嚴行失檢,核定行政處分,並且加強教育宣導,並強調「同事雖不提公然侮辱、傷害等刑事告訴,亦不提出霸凌申訴,但本分局仍將秉公查處」。
警方表示,林姓所長並非因為逼酒問題才會掌摑同仁,是自以為與同事感情交好,所以在門口聊天才會以手掌拍打同事臉頰,但同事並不認同2人有好交情,也因不滿感到被長官羞辱而申訴,事後所長也對造成負面影響感到相當抱歉,分局方面也對所長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