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某電子公司的廖姓董座因故過世,董娘小雨(化名)整理遺物的過程中,意外發現了丈夫生前出軌,與李姓小三有染,憤而將李女告上法院。李女被判賠100萬元,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不過被高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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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小雨與丈夫婚後育有3名子女,並且共同創立電子公司、投資公司等公司。不過,廖姓董座2000年間突然搬出2人的共同住所,並且沒有說原因,直到2019年李女跑來找小雨哭訴感情上的問題,小雨才知道丈夫跟李女正在交往。
小雨原先以為,李女來找她哭訴時,丈夫跟李女已經分手,沒想到2021年丈夫過世,她整理遺物時意外發現,丈夫直到死前都跟李女同居,且有各種親密的照片,甚至連婆婆過世的時候,後事都是由李女一手操辦,李女還被列為「孝媳」,氣得她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
李女一審辯稱,與廖男並非基於男女之情才同居,且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她與廖男曾發生過親密行為,導致廖男與小雨的婚姻關係動搖,沒有侵害小雨的配偶權。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並不採信李女的說法,判李女須賠償100萬元。李女對於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不過被高院法官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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