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酒醉乘機性侵「航空淫蟲」否認 手指抹同事臉炫耀露餡

▲從事航空業陳姓男子於2022年1月間與其他4名同事、友人在酒吧飲酒,後卻趁學姊酒醉時,乘機指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從事航空業陳姓男子於2022年1月間與其他4名同事、友人在酒吧飲酒,後卻趁學姊酒醉時,乘機指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從事航空業陳姓男子於2022年1月間與友人、同事在蘆竹區某酒吧飲酒,後在友人住處聊天,其中女子因酒醉在房間休息,陳男卻趁探望時,不顧女子抗拒對其性侵得逞,事後陳男在通訊軟體上「學姊,很後悔那天喝多做傻事、真的很對不起」等語,還用手指往男性友人臉上抹炫耀。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仍否認犯行,法官審結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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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陳姓男子與女子為同事關係,都從事航空業,2022年1月2日晚間10時許在蘆竹區某酒吧飲酒後,翌日凌晨0時許一同前往友人位於蘆竹區住處聚會聊天,後來還有其他3名友人包括陳男的女友前來。凌晨4時許,友人與陳男的女友先後離去,女子則因酒醉在房間休息,陳男卻趁探視女子之機會進入房間,不顧女子口頭拒絕還以手推阻,仍違反女子意願,先隔外褲撫摸,再以手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向警方報案提告,桃檢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陳男否認有何強制性交;女子向法官指證,案發當天包括她共有3男2女在案發地點,當時我們都喝酒,我有點喝醉身體不舒服且有嘔吐就到房間休息,其他人繼續在客廳聊天,另一名女性就是被告女友先行離開,後來被告進入房間靠近,隔著褲子撫摸下體,當時意識仍清醒,有拒絕他但他繼續用手指性侵。

法官查出,陳事後和另兩名友人在樓下碰面時,曾以手指抺向其中一人的臉,法官傳喚他們作證,認定陳的舉動是在暗示摸到異性體液,炫耀性侵得逞,因此將陳定罪。

法官調查,被告與友人等都在某航空公司任職,根據被害女子提供與被告通訊訊息「學姊,我很後悔那天喝多做傻事….真的很對不起」、「我很想道歉,但找不到機會,覺得冒然聯絡你,可能反而造成反感」等內容,認定陳犯行明確,審酌陳與被害人為同事關係,侵害其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衡酌被告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之態度,考量被告迄未獲取女子之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審結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本案仍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
(一)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三)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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