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教被控性侵未遂!傳訊「一直想跟你上床」 男學生崩潰

▲▼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男研究生指控女助教性侵未遂。(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指控,在就讀研究所的期間,遭到女助教小薰(化名)性騷擾、性侵未遂,並且出示小薰傳送的「我現在想要你的身體」、「我一直想跟你上床這樣好嗎」等話語。不過蔡男聲請准許提起自訴,被台中地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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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裁定書內容,蔡男主張,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間,他是某大學研究所的學生,小薰則是實驗室的研究助理。當時小薰利用在實驗室的權勢,意圖性騷擾,只要雙方獨處,小薰就會觸摸他的臉、手、脖子、胸部、背部、腰、腿等不雅動作,如果不從的話,小薰就會以「影響去留」為由進行脅迫。

蔡男進一步指控,小薰2014年間帶領他與其他同學前往聯合學術年會,卻闖入他的旅館房間,並且朝他趴倒、意圖撫摸他的生殖器,直到他蜷曲身體躲避,才沒有被得逞。

蔡男還出示了小薰與他的對話,小薰時常發送「我在吃你豆腐你都不知道」、「我現在想要你的身體」、「我一直想跟你上床這樣好嗎」、「對不起,我最近常常對你毛手毛腳的,如果你介意的話,我會改掉的」、「我昨晚一直想著跟你做那件事,我都快失去理性了,對不起」等話語。

▲男研究生指控女助教性侵未遂。(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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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些話語,小薰曾對蔡男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不過台中地檢署偵查以後,認為小薰確實有發送上述的訊息,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後續再議也被駁回。蔡男對此主張,這些間接證實小薰除了想跟他發生性行為,還暗示他若是不配合,將以權勢影響他做為研究生的學習機會。

蔡男向法院聲請准許提出自訴,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從這些對話內容來看,可以看出小薰對蔡男存有情愫與曖昧,但並未看見所謂的性交未遂,不能用這些作為補強證據,以擔保蔡男的指控。

此外,法官認為,蔡男沒有提出其他積極事證,足以證實所述,因此難以僅依照蔡男單方面的指述,就認定小薰有強制猥褻、利用權勢性交未遂等犯行,檢察官的調查結果難謂有所疏漏,因此駁回蔡男的自訴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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