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北市5727萬房產遭扣押!她抗告堅喊沒收賄 遭高院駁回

▲▼應曉薇到北院。(圖/記者湯興漢攝)

▲應曉薇到北院北市總價5727萬房產遭扣押。(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明峯、陳韻如/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二度交保遭撤銷,高院11日深夜駁回抗告,4人確定續押禁見3個月。另外,北檢在偵查時,聲請扣押應曉薇名下總價5727萬元的北市房產,獲台北地院裁准,而應曉薇提出抗告後,遭高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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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不法所得逾5250萬元,遭北檢起訴確定,北檢後續向北院聲請扣押應曉薇名下位於北市、彰化的不動產以及存款。

不過,北院審理後,裁准扣押應曉薇於北市總價高達5727萬元的房產,且價值已超過犯罪所得,法官因此認為,沒有再扣押應曉薇的其他不動產、存款及股份的必要,此三部分因此不予准許。

案經應曉薇抗告,她主張自己是行使議員的問政職權,對京華城容積率並無實質影響,且她所收受的金額為捐款性質,並非賄款,認為檢方扣押無理,因此提出抗告。

不過,高院認為,北院的原裁定已有相當情資、線報或跡象等,因此可合理相信她涉嫌收賄5000多萬,且形式扣押僅在判斷有無實施扣押強制處分的必要,無須採嚴格證明法則,高院認為北院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也未違反比例原則,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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