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緯平/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執行命令,32歲的黃麟凱因在12年前以童軍繩殺害女友及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並在2017年定讞。這也是繼2020年蔡英文政府槍決翁仁賢後,時隔1751天再度有死囚踏上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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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龍潭一名么子翁仁賢自幼認為父母、兄長不公平對待,受到心理創傷後,呈現自閉與自戀人格特質,2016年除夕夜他決定趁圍爐機會殺害全家人,趁隙往飯廳潑灑汽油後點火,造成父母、看護、姪媳以及2名親姪共6人身亡;2020年愚人節當日執行槍決前,他留下遺言:「家人好好保重身體,我會追殺好幾個輪迴」
這場除夕惡火共造成6死5傷,翁家兩老、看護、姪媳及三哥姪子無法及時走避,在餐廳內遭烈焰吞噬,局部肌肉、骨骼碳化,胸、肺臟及腹部腸道被烈焰燒至裸露,造成熱休克當場死亡;三哥姪女則有90%燒燙傷,緊急送醫後仍因急性腎衰竭合併敗血性休克而不治死亡。
2020年4月1日愚人節當天,法務部批准死囚翁仁賢的死刑執行令,這是蔡英文政府在任內執行的第2位死刑犯,面對生命最後一刻,翁仁賢一度抵抗不配合,被拖出囚房吃完最後一餐,他還稱不想打麻醉,想要好好享受死亡的過程,但最終沒讓他如願,留下遺言「家人好好保重身體,我會追殺好幾個輪迴」後,翁仁賢這才伏法身亡,但親屬認為他已非家人,因此拒絕領回翁仁賢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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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018年及2020年各執行了一次死刑,但此後4年沒有再執行死刑,曾引來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的質疑,認為這是一種技術性的廢死。對此,蔡清祥公開回應,無關個人因素,完全依照法律規定,只要所有救濟程序均已完成,就應當執行死刑。
法務部官員進一步解釋,根據1999年頒布、2018年修正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職施要點」,必須確認死刑案件的被告已經收到判決,包括非常上訴等所有救濟程序均已完畢,最高檢察院才能將案件呈報給法務部簽准執行。至於台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並將在憲法法庭上主張,目前的死刑制度並未違反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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