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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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和女友母親,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點02分伏法,10點23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確認死亡。據了解,黃麟凱打了兩劑麻藥才昏過去,原本預計9點執行槍決,拖了一個小時才執行。
據悉,黃麟凱被槍決前只吃了一隻雞腿、沒有喝酒,在伏法前沒有留下任何遺言,但有留一封疑似遺書的信。執法人員對他施打麻藥,但黃麟凱沒有馬上昏迷,於是再施打第二次才昏迷,隨即執行槍決。據北所外聽到一聲槍響,應只開了一槍就伏法。
黃麟凱伏法後,法警按照慣例,在所內的地藏王菩薩小廟前點香祭拜、焚燒金紙,晚間10時39分許,黃麟凱的遺體從「生死門」被運出北所,送往板橋殯儀館。遺體抵達後,將其一手帶大的黃母和其姊姊都並未現身,只能先行將黃麟凱遺體送入冰櫃,等待家屬認領,認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算25日,若無人認領,將由殯儀館以「有主無名屍」收埋。
槍決死刑犯黃麟凱也是賴清德上任後第一起死刑,至於黃麟凱被「挑中」的原因,因為他是目前所有死囚當中,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歷審都判決死刑,最高法院5位法官經調查後也達成「一致決」,除此之外,黃男沒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法務部長鄭銘謙因此在16日簽署了黃麟凱執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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