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永盛、陳韻如/苗栗報導
苗栗50歲蕭姓女子誤信網路投資詐騙訊息,以為可以在短期內獲取巨額暴利,陸續以面交方式交付300多萬元給詐騙集團,直到想要回收獲利時,發現錢拿不回來,才驚覺遭到詐騙,因此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與蕭女聯手假意配合詐團面交款項,順利在17日下午逮捕到28歲的林姓女車手,警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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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女2024年10月間誤信網路投資詐騙訊息後,陸續交付了300多萬元給詐騙集團,後來想要拿回獲利卻拿不回來,才驚覺受騙,焦急得前往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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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受理後,確認蕭女就是典型的假投資詐騙,在與她取得共識後,雙方聯手假意配合詐團指示再度面交190萬元,最終順利於17日下午在苗栗市體育館附近,將擔任提款車手的林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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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林女為高雄人,平時是游泳池的售票員,因想增加收入而在網路上尋找兼職,於是找到了「負責收紅利的外務員」這份工作,收款的百分之0.5當作酬勞,15天領一次,而此次是她第三次執行任務,昨上午從高雄搭乘高鐵到苗栗後,依照指示搭乘計程車前往取款地點,就當場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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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後續於林女身上取出投資理財專員識別證、手機及假收據等犯罪證物,警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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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分局呼籲,不論是股票、基金申購、虛擬貨幣交易等投資方式,一定要謹慎、小心,投資前與有投資經驗之親友、相關金融從業人員諮詢、請益,最重要的是應慎選政府立案、合法之交易管道,標榜「穩賺不賠、短期獲利」的投資都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