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496萬護航綠電蟑螂!還逼買電腦、裝電梯 前永靖鄉長起訴

▲時任永靖鄉長詹木根涉收賄圖利綠能廠商遭檢方起訴。(圖/記者唐詠絮攝)

▲時任永靖鄉長詹木根涉收賄圖利綠能廠商遭檢方起訴。(圖/翻攝自詹木根臉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去年10月偵辦永靖鄉第六公墓光電案,查出時任鄉長、現任資深議員詹木根(63歲)涉嫌護航光電開發業者、收取496萬元賄款,讓業者從台電獲得躉購費不法利益高達1.1億元,遭羈押禁見,昨(18日)全案偵結,依涉收賄和圖利等罪嫌,將詹及其他11人起訴,由於詹至今否認犯行,量處12年刑期,法官裁定1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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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4日,彰檢肅貪專組陳鼎文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搜索5處,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9人到案說明。經7位檢察官複訊,詹木根及已退休主秘林惠君等人涉有重嫌,羈押禁見,並於昨日將全案偵結起訴。

▲前鄉長詹木根(左五)與前主秘林惠君(左六)因為涉及光電弊案遭起訴。(圖/ETtoday資料照)

起訴書內容指出,詹木根涉嫌在永靖清潔隊和棒球場的太陽能設施標租案中,涉嫌勾結江姓、李姓等2名光電開發業者牟利,指示主祕林惠君、陳姓清潔隊長、楊姓公所課員等人洩漏標租案內容給光電業者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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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詹指示林惠君、陳姓清潔隊長,配合江、李兩人辦理招標作業,並洩露相關投標資訊給光電公司,藉此謀取再生能源電能躉購電費8187萬,詹木根因此分得賄款306萬元。隔年2021年7月再以辦理規劃永靖第三公墓、鄉立幼兒園屋頂及鄭成功紀念公園停車場等空間太陽能招標作業,藉此收取再生能源電能躉購電費不法利益3623萬,詹又收賄190萬元。

▲為了第六公墓光電案民眾多次抗議。(圖/ETtoday資料照)

期間詹木根還要求廠商提供辦公設施和裝置回饋,包括二層辦公室、無障礙電梯、照明系統,以及電腦、冷氣機和沙發等,再找來無熟悉太陽能的科室主管組成評審團,以利特定廠商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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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強調,詹木根身為鄉長,明知政府基於能源政策轉型,提供優惠高額電能躉購入費率及優惠補助,設置者可獲得穩定及豐厚之綠電收益。竟利用其職洩漏回饋項目造成不公平競爭,使特定廠商獲取標案,約定每峰瓩可獲取(kWp)2,200元及2,800元的賄款,使招標公信力蕩然無存,罪證明確,但詹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建請法官量處應執行刑12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案經檢方起訴後移審彰化地院,經法官裁定,林惠君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詹木根1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為了第六公墓光電案民眾多次抗議。(圖/ETtoday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