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加嚴SRF管理標準  臺灣立方首發聲:積極配合,共創經濟、環保雙贏

▲▼環境部今天發布SRF白皮書暨管理辦法,並強調絕不進口洋垃圾做為料源。(圖/環境部提供)

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臺灣立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7日表示,公司會遵守環境部修正發布及公告之最新法規、歐盟標準,以及桃科工業區第三次環差的結果,促成投資標的之實現。 後續若環境部邀集相關業者針對SRF管理進行溝通,臺灣立方也會積極參與,以善盡社會責任,共創經濟及環保雙贏。
 
環境部1月14日正式公布SRF(固體再生燃料)白皮書暨管理辦法草案。環境部指出,去年作為SRF料源約34.2萬公噸,預估既有與潛在料源可達91.4萬公噸,透過新辦法將對戴奧辛、汞、重金屬等進行加嚴管理,絕對不會進口洋垃圾做為料源,台灣是全球唯一禁止進出口SRF料源國家,預計草案最快將在除夕前公告。

環境部長彭啓明也表示,SRF過去爭議不斷,去年他上任後籌組SRF營運體檢輔導團,在全台66家業者中,約有14家廠商將退場。新的SRF管理辦法,環境部針對料源管控、製程管理與品質方法等方面加嚴,像是SRF的氯汞含量取消第5級,也就是氯和汞含量最多只能占1.5%和0.1%,台灣是全球唯一禁止進出口SRF料源國家,所以環境部不會進口洋垃圾作為料源。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SRF(固體再生燃料)白皮書暨管理辦法草案問世,臺灣立方也發布聲明指出,SRF(固體再生燃料)白皮書暨管理辦法草案,「願遵守並符合環境部修正發布及公告之相關法規及歐盟標準,並期盼中央及地方政府繼續協助執行有關桃園再生能源電廠興建事宜」。

臺灣立方表示,公司自2018年起決定在桃科園區投資興建再生能源電廠,歷經購地、依法取得相關證照,並完成與台電簽訂再生能源受電合約,專案開發超過5年,建設進度已經接近70%。其間,所取得之排污量是唯一納入「桃園科技工業區開發變更計畫第三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進行總體評估並獲核定在案的再生能源電廠,評估結果顯示該電廠營運後,對區域空氣品質之影響極輕微至無影響。

臺灣立方強調,協助桃園市環保產業升級,共同創造桃園市更佳產業發展環境之投資標的,始終未改變。鑒於該公司入園許可申請爭議案,去年12月4日業經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於二次裁定撤銷市府處分,市府實應以法制及地方需求為依歸,審慎考慮後續政策作為,俾使電廠投資案能順利推動。另外,公司已於今年1月15日再次去函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說明立場,盼市府體諒投資人處境,協助該SRF電廠投資案得以順利進展。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臺灣立方在桃科園區投資的專案建設進度已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