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柯文哲嫌沒效率 國會公報揭密「表決響鈴7分鐘」原因

▲▼民進黨團提 憲訴法 復議案 表決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近兩個會期國會朝野衝突不斷,也讓立法院狀況時常躍上媒體版面,而在立委受訪、活動進行時,偶爾會有略顯刺耳的鈴聲響起,就是為了提醒立委們趕快回到議場表決,不過長達7分鐘的鈴聲,曾讓前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赴立院演講時對此頗有微詞,「沒效率,哪裡需要7分鐘去提醒,5秒、10秒就知道了。」其實表決七分鐘鈴其來有自,立法院1992年的公報紀錄就曾曝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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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研究室分散在立法院內外院區,由於助理不能進入議場一樓,而立委通常不會坐在議場枯等,所以等待質詢或表決空檔時,通常在研究室工作,而立法院的青島二館是離立法院議場最遠的,經實測,扣掉等紅燈的時間,即便用跑的大概也要花上2分鐘,這還未納入立委結束手邊工作以及等電梯時間,這會期還有委員的助理為了趕上質詢時間,急忙要跑到立院,結果意外從天橋樓梯滾下來,所幸僅受輕傷,但最後還是未能趕上質詢。

白委陳昭姿辦公室就位於此處,她曾透露,快步行走約3-4分鐘。表決對很多人是困難的事,因為每一回表決只唸某政黨的第幾條提案,內容還要去翻閱比對當場發的議事資料。所以國民兩黨有輪值立委負責舉牌「反對」或「贊成」,民眾黨是等總召指揮。

1992年立法院院會中就針對這響鈴該響多久有過討論決定。根據立法院公報紀錄,時任立委盧修一提醒立法院長劉松藩,表決前要先打鈴,通知委員來表決。另一立委李慶雄則認為不需要,「他們沒有在場參與討論,如何參與表決?」

劉松藩認同打鈴通知是比較合理方式,對於響鈴時間也經過一番討論,劉問5分鐘是否適當?立委彭百顯說,5分鐘要從青島會館走到議場,如果碰上紅燈時間根本不夠。劉松藩回說,也有委員主張10分鐘,但有其他委員認為10分鐘太長,折衷7分鐘好了,否則吵個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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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錯過表決,就會向院會主席、通常是立法院長反映,事後會在議事錄中追認,陳昭姿就舉例解釋,國民黨某提案,民進黨某資深立委投錯了,他後來跑去主席台說他的票與民進黨一樣,此舉可在議事紀錄追認,但表決結果無法更改。另外有委員告訴主席剛剛去上廁所,請主席在議事紀錄追加,但同樣無法改變表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