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240萬偷40元高麗菜!碩男硬拗「廚餘」反控設局 法官聽不下去了

▲▼營養師讚高麗菜是「減醣好物」。(圖/Unsplash)

▲北市郭姓男子擁碩士學歷且年收高達240萬,卻偷40元高麗菜遭判刑。(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1名郭姓男子行經某便當店,見門口塑膠籃內放有高麗菜,便徒手取走1顆後迅速離去,不料這一幕被鄰居目擊並拍照存證後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郭男稱「我以為是廚餘」,還反指便當店設局,引誘他人拿取以此提告索賠。士林地院認郭男擁碩士學歷,年收入240萬元,應具備基本判斷能力,故依竊盜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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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約50歲郭姓男子2023年7月24日上午7時許左右,在某便當店前,徒手竊取該便當店放置在該店門前塑膠籃內的高麗菜1顆(價值新台幣40元),不料這一幕被鄰居目睹,鄰居隨後尾隨至附近摩斯漢堡店,拍照存證後通知便當店負責人吳姓店長。

吳姓店長氣炸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迅速鎖定郭男,並將其移送法辦。郭男被依法起訴。

郭男在庭上辯稱,他並非有意竊盜,而是認為該高麗菜是被丟棄的廚餘,因為高麗菜用黑色垃圾袋包裹,放在人行道上,且無任何標示所有權。他進一步表示,這顆高麗菜可能已超過保存期限,或被昆蟲爬過,才被拋棄,自己是基於愛惜食物的觀念才拿走食用。

此外,郭男還指控便當店設局,聲稱店家可能故意將高麗菜放在人行道上,引誘他人拿取後提告,進一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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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查發現,郭男2021年曾因於彩券行桌上拾取塑膠盒內的幾顆小番茄而被控竊盜,雖最終不起訴,但相關行為已顯示其對他人財物的法治觀念淡薄,即便如此,仍未警惕,再次偷取便當店高麗菜,並將其食用,顯然具竊盜意圖。

況且,依監視器畫面與現場照片,該高麗菜整齊放置於便當店門前的塑膠籃內,並鋪有報紙保護,與其他蔬菜排列整齊,明顯經過妥善保存,並非廢棄物,郭男還移開上層塑膠籃,刻意挑選下層塑膠籃內的高麗菜;此外,他辯稱高麗菜為廚餘,但事後卻將其食用,行為自相矛盾。

合議庭指出,郭男擁有碩士學歷,且年收入高達240萬元,應具備基本的判斷能力,能清楚識別該高麗菜為他人財物,而非無主物。然而,郭男不僅未與便當店和解或賠償,還在庭上多次指責店家設局,毫無悔意,態度令人非難,竊盜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並宣告沒收未扣案的高麗菜,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