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名揚、吳佩蓁/馬祖報導
馬祖福澳港旅運大樓前路段,去年12月1日開始起實施科技執法取締,並有「未停讓行人」偵測取締功能,違者最高開罰6000元。不過,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上分享,表示父親開車行經該路段斑馬線時,被科技執法拍到未讓3名行人,沒想到其中2名行人就是他跟姊姊,爸爸因此吃了一張6000元罰單,讓他忍不住自嘲:「領了一張罰單,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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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向《ETtoday東森新媒體》表示,他跟家人都知道該路段有科技執法,當時他和姊姊下車要去對面搭船,還特別提醒爸爸要注意,沒想到爸爸竟然當著他們的面直接開過去,結果就被拍照開罰,收到罰單後爸爸也被媽媽念了一頓。
根據警政署指出,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3條枕木紋)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二、機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3條枕木紋)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則構成違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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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友分享的照片,當時他父親開車行經斑馬線,起初距離行人約有4個枕木紋,但車輛駛離斑馬線時,距離行人僅剩2個枕木紋,因此警方仍可依法取締。
對此,連江縣警察局表示,福澳港旅運大樓前路段將於12月1日起實施科技執法取締,取締項目包含違規停車及車不停讓行人,臨時停車以3分鐘為限,違規者將處新臺幣600至2400元罰鍰,另有「未停讓行人」偵測取締功能,請駕駛落實停讓行人,違規者將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及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呼籲民眾多加利用福澳港旅運大樓前停車場及周邊路邊、路外停車格,共同維護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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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說明,福澳港旅運大樓周邊為地區公共交通運輸主要樞紐,每日配合船班為海運最繁忙時刻,致大樓前路段車流、人流亦隨之增加,進而影響港區周邊交通安全。為改善停車亂象,決定設置科技執法,取締項目包括違規停車、車輛未停讓行人;至去年11月30日前之3個月為宣導期,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科技執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