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有2名業者看到清潔隊辛苦的清運垃圾,送了2個紅包共3200元,感謝他們的付出,但隊員們謹守「收垃圾不收紅包」的原則,將此事呈報,檢方將2業者依涉貪起訴。日前地院審結,依犯交付賄賂罪各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2萬元。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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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在2年前,楊、蔡2業者看到溪湖清潔隊員平日收垃圾相當辛苦,分別包了2000元、1200元紅包送給隊部,清潔隊得知後將此事呈報政風室,並全員簽署公務員廉政倫理聲明書,拒絕飲宴應酬、饋贈及請託關說。
當時清潔隊表示,發現有不少熱情民眾會致贈清潔隊員開工紅包或是其他物品,清潔隊為民眾載運家庭垃圾、傢俱都是應有職責,更是他們的使命,感謝民眾對隊部的支持與肯定,也請鎮民若發現任何不法情事,可致電政風室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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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2業者是為感謝清潔隊員協助清運公司一般廢棄物,法治觀念偏差,所為實不足取,依犯交付賄賂罪,各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2萬元。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