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於22日上午9時16分獲報,國道3號南向364.5公里處有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處理,發現係營業曳引車因爆胎擦撞內側護欄肇事,現場經救護人員檢傷後無受傷情形,駕駛酒測值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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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八大隊呼籲駕車前應先檢查車輛輪胎胎紋、胎壓是否正常,行駛途中感覺車輛有異狀、如異音、燒焦味道、冒煙等,應盡速將車輛停於路肩、避車彎或下交流道較安全處所等候救援。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於22日上午9時16分獲報,國道3號南向364.5公里處有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處理,發現係營業曳引車因爆胎擦撞內側護欄肇事,現場經救護人員檢傷後無受傷情形,駕駛酒測值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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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八大隊呼籲駕車前應先檢查車輛輪胎胎紋、胎壓是否正常,行駛途中感覺車輛有異狀、如異音、燒焦味道、冒煙等,應盡速將車輛停於路肩、避車彎或下交流道較安全處所等候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