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劉人豪/南投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受檢察官指揮,主動自清自檢,共同偵辦謝姓警務參、陳姓分隊長涉嫌偽造文書、洩密等案。於22日上午9時許,持搜索票針對兩人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兩人經詢問後,於當日晚間移送地檢署複訊,檢察官分別諭知陳員3萬元交保,謝員8萬元交保。縣警局指出,2人違紀情形並未涉及對價關係或貪瀆,不過仍予以記過和調離主管職處份,靜候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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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指出,本案謝員及陳員知法犯法,影響警譽重大,本局業依相關規定分別予以記過嚴懲,調整非主管職務,並加強列管考核,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本局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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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謝姓警務參在102年就到南投縣刑大任職,主要負責核稿等內勤工作,陳姓分隊長也在刑大擔任偵查佐長達11年,平時表現積極認真,也才在去年升任分隊長職務。
未料本案也在陳男剛升職不久後的去年下半年開始,謝姓警務參向警政署和檢方供稱,從某位友人口中獲得一起詐騙案情資,因此私下代為請託有私交的陳姓分隊長調查處理,又因打詐績效壓力沉重,陳男竟未經向上級報告等既定程序,就逕行啟動偵辦,直到昨天警政署介入案情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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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指出,截至目前了解,2人違紀情形並未涉及對價關係或貪瀆,不過仍予以記過和調離主管職處份,靜候檢方調查;不具名縣警局主官則批評,即便打詐目前是重中之重,但也不容許便宜行事、規避相關程序,否則警方辦案也無法獲得民眾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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