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適應台灣「返鄉直接改嫁」 夫等19年心碎放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興(化名)與中國籍女子小鳳(化名)結婚,對方婚後兩度來台生活,卻都因為不適應而選擇返回老家,最後甚至改嫁他人,他等了19年都沒有結果,這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在日前獲得桃園地院法官裁定准許。

▲桃園市某人夫與妻結婚多年卻揹著妻子出軌,對象包括男女皆有,還染上性病傳給妻子,妻子察覺後決心訴請離婚,法院判准。(圖/達志/示意圖)

▲小鳳因無法適應在台灣的生活而返回中國,阿興苦等19年都沒有結果,最終決定離婚。(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阿興在判決書中主張,2004年間他與小鳳在中國登記結婚,隔年在台灣登記結婚,但小鳳來台生活不到4個月,就以無法適應環境為由返鄉,兩人原本已經協議離婚,可是小鳳想了想決定再試試,於是他們再度登記結婚。

然而,小鳳第二次結婚只在台灣住了3個月,便又以無法習慣為由返回中國。阿興表示,起初兩人還有聯繫,後來就聯繫不上了,小鳳曾傳訊息告知,她已經在中國訴請離婚獲准並改嫁他人,考量到雙方已經分隔兩地長達19年,這才決定向台灣的法院訴請離婚。

面對阿興的控訴,小鳳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興與小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僅共同生活大約7個月,小鳳返回中國之後,對阿興不聞不問,夫妻倆早已沒有婚姻之實,已經產生重大且不能回復的破綻,最終裁定准許阿興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