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3航班重落地、9班機組員超時 民航局擬警告或裁罰

▲大陸籍韓姓、肖姓男子今年2月間搭乘香港往桃園華航班機,卻趁機下手竊取其餘旅客隨手行李財物,案經被害人察覺報請航警局拘捕到案。(示意圖/記者沈繼昌攝)

▲康芮颱風期間,華航2航班超時恐遭開罰。(示意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去年10月康芮颱風襲台,許多航班重飛、轉降甚至重落地,民航局針對康芮颱風期間航班調查結果出爐,確定有3班航班重落地、9班機組員超時,民航局已警告、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研議針對華航2案超時14小時裁罰,最輕警告,最重罰60萬到300萬元,後續將要求業者遵守不良天候作業規範並落實保守簽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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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康芮颱風侵襲期間,許多航班因天候因素需重飛或轉降,民航局隨即著手調查,針對10月30日晚間至31日颱風滯留期間計503架次航班,一一檢視天氣資料風速、風向以及側風速度條件,及依各機型操作限制、機載油量、機組員飛時限度等相關資訊。

調查期間民航局同步於去年11月13日邀集國籍航空公司共同檢討,要求公司精進防颱風險及簽派決策、動態評估安排轉降或延後起飛、主動提供在空機天氣及機場資訊、增訂備降站、留意颱風後簽派作業、落實飛航組員訓練及航機檢查,並依會議決議落實保守簽派作業。

會後針對颱風期間未能落實保守簽派相關業者,民航局也於11月15日,依民用航空法第57條之規定,發函要求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民航局表示,業者均已提報改善措施,刻正檢視中。

民航局指出,檢視所有503架次航班相關資訊後,計有3航班重落地,包括華航航班於松機重落地,星宇航空航班於桃園機場和高雄機場重落地,另還有9航班機組員超時,航班起降均尚符合各機型操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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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說明,重落地3個航班,分別發生於松山、桃園及高雄機場各1架,經查可能因颱風微爆氣流造成之瞬間風切,導致機組員操作難度,初判尚符合該機型操作限制,重落地航機經檢查並未有損傷情形。

對此,民航局已要求業者持續加強機組員側風、風切及陣風之操作訓練。

9件組員超時航班部分,民航局表示,有7班係因轉降至備降站機場或降落桃園後,因等待地勤等因素或風速過大無法開啟艙門造成超時,屬不可抗力;另有1航班轉降備降機場後,組員執勤時間已接近限度,公司未依規定更換即再飛航致飛航執勤期間超過14小時,另1航班則為業者主動提報部份組員飛航執勤期間超過14小時。

由於組員飛航執勤期間超過14小時等2航班為華航班機,民航局表示,除將依民用航空法處以警告,後續將依程序評議後裁處。根據民航法規定,裁罰最輕警告,最重可罰60萬到300萬元,並採一案一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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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表示,後續仍會持續要求國籍航空公司優化不良天候飛航與簽派措施,加強相關飛航操作訓練及安全管理,遵守不良天候作業規範並落實保守簽派政策,以維護飛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