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自稱曾任中國解放軍少校艦艇長的男子阮芳勇,去年(2024年)6月購買快艇,從對岸福建自駕直抵我方新北市淡水區老街渡船頭,聲稱要投奔自由等語,法官認為阮男明知中國地區人民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且顯然相當了解我方海防,來台也並非僅止於政治理念,一、二審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刑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但折抵在押天數,阮男所剩刑期僅約3周。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現年61歲的阮男去年6月8日深夜10點多,駕駛自購玻璃缸船體快艇,從對岸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出發,途經我方馬祖東引周邊海域,再朝我方新北市淡水區直駛,隔天(9日)上午10點多,阮男駕艇從淡水河口一路駛進,都沒被海巡署等單位發現,直到擦撞1艘往返淡水與八里的渡船後打轉。
渡船船長與船員見阮男形似正常觀光客、態度很配合,就好心幫阮男繫繩固定,但一聽阮男自稱「大陸人、偷渡的」,船長立刻說「完蛋了」、趕緊通報警方與海巡署,將留在浮動碼頭上的阮男帶回調查,先安置在移民署宜蘭收容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轄區士林地檢署同月(6月)17日提訊阮男,當庭逮捕並以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嫌、有逃亡之虞為由,向士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至今,去年8月14日起訴。
阮男始終堅稱不滿被中國政府以政治原因限制出境,「要用這種出境方式反擊中國」、「來台灣要反擊中國共產黨對我的迫害」,聲稱要參加民主運動、對抗中共獨裁政權,「發誓一定要把它(中共)推翻」,因為中國以政治掛帥,在大陸就跟在大監獄一樣,沒有任何自由等語。
阮男自稱做過解放軍少校艦艇長,還手繪1份「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當庭交給法官請求轉交給我方國安局、希望輕判,他表示不後悔來台灣,「知道台灣沒政治庇護,在法律上留下來有一定障礙,相信民主容得下我」。
但法官沒著重阮男有無軍職身分,而是依阮男自承在對岸經營房地產、出現欠稅欠款被調查、經商不順且找不到管道可解決等困境,認為阮男並非僅止於政治意見或民主理念而來台,且顯然相當了解我方海防,也知道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台灣地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認定阮男請渡船船長與船員幫忙報警、並留在原地等舉動,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一、二審均判阮男8月徒刑,最高院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阮男先前聲請交保被駁回,羈押天數已超過7個月,抵扣刑期所剩僅約3周就將刑滿,出獄後將由國安單位與境管單位處理阮男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