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透露不知名人士自稱「受中選會委託」到府探訪。(圖/翻攝自Facebook/王定宇)](http://cdn2.ettoday.net/images/8073/8073979.jpg)
▲民眾被花蓮縣戶政單位自稱「受中選會委託」到府探訪。(圖/翻攝自Facebook/王定宇)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罷免活動在各地展開,近日卻傳出民眾指出花蓮縣府人員上門關心,詢問「罷免是本人簽的嗎」,質疑此舉是查水表,引起外界議論。對此,中選會今(6日)表示,依規定,提議人是否簽名由主辦選委會查對,尚非屬戶政機關查對事項,戶政事務所人員至提議人戶籍地實地訪查提議人是否親自簽署提議人名冊,已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尚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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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花蓮當地民眾透過LINE訊息並附上現場照片,曝光當時狀況「有自稱是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人員來我家按門鈴,說是受中選會委託來拜訪了解,罷免單是我本人嗎?基於公平公正原則。我問她,這是傳說中的查水表嗎?她回說不是,莫名其妙地說沒事就離開了。一般會有中選會委託戶政人員到府訪談嗎」?
中選會表示,選務機關等行政機關都應依法行政與辦理選務,不得有逾越權責等行為。針對該案是否屬實,中選會已請花蓮縣選委會與協辦選務的花蓮縣政府對外說明。
根據中選會函文,有關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之查對,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細則規定,關於提議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錯誤或不明等事項,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戶籍登記資料為之。而查對提議人簽名或蓋章,連署是否有偽造情事,係由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尚非屬戶政機關查對事項。
中選會指出,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規定,主辦選舉委員會發現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替簽名或蓋章情事,得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有關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之查對作業,請貴會及戶政機關確實依據上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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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提到,近日民眾反映有戶政事務所人員至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戶籍地址實地訪查提議人是否親自簽署提議人名冊,本會刻正查處中,又前開行為已違反上開法律規定,尚不得為之,始符法制。
中選會強調,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因含個資,選務人員或戶政人員均不應攜出選舉委員會或戶政事務所外,或作其他不法用途,或法定用途外之利用,以免觸法而致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請花蓮選委會確實依規定辦理,並請轉知戶政機關妥善保管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僅供查對作業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