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活動能募款?監察院:「無明文規範」已請行政院盡速修法

▲▼大罷免潮 罷免藍營立委 連署站 罷免徐巧芯。(圖/記者屠惠剛攝)

▲春節期間,民進黨幕後主導的「大罷免」如火如荼進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大罷免進入熱戰階段,民團於各地發起罷免連署,不過由於罷免活動所需的資金往往透過募款方式獲取,這樣的行為是否符合現行法律也引發爭議。對此,監察院今(6日)表示,目前我國《公職人員選罷法》及《政治獻金法》皆無明文規範罷免活動的募款行為,但監察院已在去年10月29日主動函請行政院加速修法,並副知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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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搖旗呼喚「大罷免」,全台各地湧現罷免立委人潮,然而許多罷免團體籌措資金多採募款方式,也衍生出罷免案是否能募款的爭議。監察院今日指出,罷免領銜人與被罷免人可否募款,「公職人員選罷法」及「政治獻金法」都沒有明文規定。

監察院的說明,目前對於罷免募款的問題,僅能依法行政,但考慮到近年來罷免活動的頻繁以及募款問題的出現,監察院已主動函請行政院加速修法,並副知內政部。內政部也已經開始研議「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將「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得收受政治獻金」相關規定納入修法。

行政院已於今年1月3日、1月17日召開會議,並訂於今年2月7日將召開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第7次審查會議。監察院強調,作為政治獻金法的執行機關,他們將繼續依法行政,待相關法律加速修訂,以提供更明確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