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收「750元」爭議延燒 國民黨團批想創小金庫、要求撤回政策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改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 民眾自海外網購2部以下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審查費每案750元,引發輿論強烈反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0日)召開記者會,黨團副書記長羅智強狠酸,NCC就是想打造一個全新的小金庫,並呼籲NCC停止政策,收回搶錢。

▲國民黨團今召開「NCC假審查 真加稅!離譜!荒謬!」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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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讓每個國人都享用優質無線通訊品質,且考量民眾進口貨物有其時效性,NCC每日需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過年期間亦有安排人力,審查申請人所提供之自用切結書及產品規格型錄等文件,以確認進口貨品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符合我國規定。另外,每年須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爰依規費法第7條之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爰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如手機、藍牙耳機等)輸入核准審查費新台幣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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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批,他看不出NCC要收這個審查費的正當性,明明國家有這麼多預算,國家其它單位做這麼多檢驗、檢測,請問有額外再收審查費嗎?如果NCC現在要收審查費,是要做普審,那還有點道理,若只是抽審,就是有很多實際沒發生的檢驗,卻去扒民眾的皮。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說,《電信法》內有規定,所有射頻器材為了怕干擾電波秩序,使用前必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現在已經進入無線通訊時代,NCC雖然有把關義務,過去主要是針對會大量採購射頻器材的電信業者來徵收審查費,但針對民眾自用的無線射頻器材,只要申請查驗,並不需要徵收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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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強調,NCC給出的理由,是因為民眾申請審驗射頻器材的案件越來越多,考量人事成本而需要徵收費用。但NCC必須考量到,現在無線設備已經屬於生活必需品,民眾只要合理購買一定數量以下的設備,不應該要徵收審查費,就算要徵收,也必須考慮到比例原則,但現在的NCC,不論射頻器材的多寡或高低都一律徵收750元,這是很不合理的修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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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表示,該規定雖然在去年7月就提出,並在前代理主委翁伯宗任期內的去年10月經委員會通過,但現在NCC的委員人數不足,還有4位委員待補,在只有3位委員的情況下,竟然公布相關收費標準的修改,這樣直接從人民口袋要錢的重大決定,不適合讓3位委員就發布修改規定,這極為不智。

翁曉玲表示,呼籲NCC應該重新檢討收費標準,現在民意大為反彈下,最好從善如流廢止或暫緩實施,等到NCC委員補齊後,大家再好好檢討,到底該不該針對自用射頻器材徵收審查費,若要徵收,也必須考量在購買多少數量以下就免徵,若政策變成擾民,會讓民眾覺得NCC只要變相在對人民加稅,這就是錯誤的政策與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團臉書直播記者會時出現「翁柏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在觀看直播。羅智強對此喊話,撤回政策,停止搶錢!搶稅搶最多的政府,錢都夠用了,夠用就好,不要弄小金庫,不要只是看直播,趕快幡然悔悟,公開道歉撤回政策,停止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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