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纖藥商聲押遭駁回 高院發回更裁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由連惠心投資、代言的威力纖Plus含禁藥案,檢調在搜索、約談了菁茵荋連惠心、曾心怡、云丰生技負責人黃振康及研發部總經理葉枚耕後,檢方在10月3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黃振康、葉枚耕,但遭院方駁回,檢察官不服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11月5日撤消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檢調10月25日首次搜索並約談7人,其中菁茵荋公司總經理曾心怡、云丰生技負責人黃振康及研發部總經理葉枚耕,依違反藥事法,分別以新台幣2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交保,其他涉案人訊後請回。

檢方10月30日上午二度搜索「威力纖」進口商云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3個處所,在晚間則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菁茵荋公司大股東連惠心說明,連惠心在晚間7點到北檢應訊,訊後諭令2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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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人員搜索云丰,並再清查菁茵荋多項保健產品後發現,不只「威力纖」疑含禁藥,產品「7Slim」也疑有禁藥成分,為調查製成膠囊過程及配方,在傳訊連惠心時,同時另再傳訊交保的曾心怡、黃振康及葉枚耕,檢調懷疑黃、葉隱瞞製造禁藥流程,且有關鍵人物在逃而向台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為無理由駁回,檢方即時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振康、葉枚耕對進口原料來源供詞反覆、黃振康手機裡留存詢問如何解釋的訊息,又葉枚耕身為研發長,卻將產品均推給在逃共犯,因此,檢方認為2人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並非全然無據,所以撤銷地院原裁定,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