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無殼蝸牛族,被房東收取高額電費該怎麼辦?有平面媒體指出,房客若發現房東訂定的電價不合理,可直接向台電檢舉,東森新聞記者24日致電台電公司,對方表示消息是「誤傳」。台電南區營業處副處長林謄安強調,有關房東超收兩到三倍電費的行為,在現行電業法中並沒有明文規範,所以台電不能介入處理,建議民眾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市面不少分租套房,電費都是照錶計算,但繳的錢可不是依照台電電價表計算,而是房東自己喊價,就算每度電收5元以上,還是得乖乖掏錢。以分租套房來看,每間房都有獨立電錶,台電每度電收2到3塊多,房東超收將近一倍,等於是變相賺取電費。台電台南區營業處副處長林謄安對此表示:「房東訂定的契約,依私法自治原則,台電是不能干涉的,如果房客覺得電價太高,應該是向消保官申訴,不是向台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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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房東超收電費不合理,台電卻說依照電信法,沒有辦法處罰,但房東超收電費,等於變相牟利,難道不能改用營業用電計費,重課房東電價嗎?林謄安表示:「向不特定人販賣東西或是提供服務,這部分才算是營業,租給房客的話,我們台電不算是營利的。」台電無法可管,弱勢租屋客如果被超收兩到三倍不合理電價,只能向消保官申訴,透過協商降低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