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登廣告,刊出未成年的許生全名,不但可能已經違反了個資法,更可能已觸犯兒少法69條。(圖/翻攝自由時報)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敦化國中家長因女兒疑遭霸凌,在報紙買廣告登陳情書並刊出學生全名,台北市社會局8日表示,這樣的行為恐已觸犯兒少法。而針對刊登廣告的媒體,台北市觀光傳播局也表示,將會和法務局研議是否違法。
蔣姓家長心疼女兒遭同學欺負,不滿校方處置不公,憤而花費80多萬元在報紙頭版刊登「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還公布學校班級和女兒同學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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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孫淑文表示,將發文給學校和刊登廣告的家長,對霸凌和刊登一事進行了解,因為這名家長在報紙上刊登未成年者全名,恐已觸犯兒少法第69條。觀光傳播局則表示,將和法務局共同研議,刊登廣告的平面媒體是否已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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