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學不乖!台北市李姓男子超愛找小女友,當兵時先讓14歲少女小花(化名)懷孕,判刑1年、緩刑2年;退伍後不學好,又讓另名14歲少女小玲(化名)懷孕,女方最後墮胎。高等法院認為,李男沒得到教訓、未誠心悔改,9日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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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李男(23歲)2010年入伍服役,當年年底和就讀國中的小花交往。小花父母得知女兒懷孕,氣得告李男性侵。國防部北部軍事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雙方合意性交,判刑1年、緩刑2年。
《自由時報》報導,李男退伍後另結新歡,看上國中妹小玲,雙方發生多次性關係,女方不慎懷孕。小玲母親看到女兒傳「我懷孕了」簡訊給朋友,得知李男這號人物氣得提告,並帶女兒到醫院墮胎。
李男供稱,和小玲嘿咻是情投意合、你情我願,小玲還寫了很多甜言蜜語的卡片,證明很愛他。李男和小玲父母以40萬元和解,事後卻在臉書說「花錢消災」。法官認為,被告並非首次犯案,還以戲謔態度面對此事,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