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林彥佑、陳志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俗稱警察新村的大樓,最近地下停車場出現一張告示,要求不要佔用警察局長停車位置,但偏偏這張告示貼在資源回收箱上頭,讓民眾質疑如果有車停在這怎麼丟回收物?對此新北市警局澄清,這個位置的確是公有的,但他們從來沒有要求貼出這樣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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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住戶丟完資源回收物,馬上就被眼前粉紅色的告示吸引目光,仔細一看,上頭寫著「奉警察局諭知:局長車位請勿占用」,原來回收箱前的空間,竟然是警察局長的停車位,投訴民眾說:「局長車位勿佔用太離譜了!」
◄局長車位設在舊衣回收箱前,民眾質疑若停車怎麼丟回收物?(圖/照片翻拍)
不只回收箱上,連旁邊牆壁也貼了一張一模一樣的告示,住戶很錯愕,因為丟回收物的回收箱就設在所謂局長停車位的正後方,而這樣的告示過去從來沒有看見過,投訴民眾說:「局長真的來停的話,我們居民要怎麼丟舊的回收物,這是讓我覺得最納悶的。」
《東森新聞》記者到大樓求證,地下停車場停滿車輛,唯獨公告處淨空,管委會解釋:「這個社區有局長、還有3個副局長都有車位,人家都會跟他佔用,有時候會上班出去,那不是惡意、也不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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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表示避免局長車位被佔,而新北市警局澄清雖然這裡保留了4戶警用宿舍,但新北市局長目前根本沒有住在這裡,沒使用停車位,更沒有對大樓管委會「諭知」勿佔用這樣要求。其實這棟大樓過去號稱警察新村,全都住警眷,最近幾年陸續轉手,三分之一都是外來住戶,但這樣的告示難免造成誤會,面對外界觀感可能需要再修正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