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14日三讀通過《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將航空站噪音防制費轉為臨近居民回饋金發放範圍,限縮在機場60分貝噪音線內的居民,並可以用現金發放。
為落實回饋機場鄰近居民,同時避免發放作業費時、領取不易,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14條修正,明定機場公司提撥降落費、噪音防制費,交由園區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機場60分貝噪音線內居民回饋金,與居民健康維護、電費、房屋稅、地價稅等使用,並可以用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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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立法院同步修正《民用航空法》第37條,將回饋金發放的航空站「附近」居民,載明為航空站「60分貝噪音線內居民」;場站降落費應撥8%做為航空站回饋金,並可用現金方式發放,回饋給限定範圍內居民健康維護、電費、房屋稅、地價稅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