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打工雇主要「加倍奉還」 時薪230元以上才合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再過幾天就是農曆春節了,由於有不少人在這段期間,仍然必須堅守崗位、無法放假,各地勞工局也提醒雇主,農曆除夕至初三上班工資必須「加倍奉還」,計時人員(上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每小時薪資,至少230元以上才合法。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除夕至初三這4天屬於國定假日,如果雇主得到勞工同意,願意在這幾天上班,工資應該加倍給付,倘若員工願意以補休方式替代也可以,但業者不能夠片面規定只能申請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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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計時人員部分,雇主這4天的工資要加倍,由於今年元旦起,基本時薪已從原本的109元,調整成115元,如果在此期間出勤,時薪至少要230元以上,絕不能變相以紅包取代,且工時也不得超過12小時,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