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7歲楊姓女童過年回老家,竟在家門口慘遭沖天炮「割喉」喪命!「是我放的……」,女童姨丈4日下午坦承意外害死無辜的外甥女,警消雖找到了販售商家,但出問題的「蘋果火箭」擁有內政部合格標示,根本無法可裁處,對此,進口的易得貿易強調,只要依照「使用說明」正確發射,蘋果火箭應無安全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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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罕見的「鞭炮殺人事件」發生於3日晚間8時許,楊姓女童的姨丈(38歲) 帶著女童及其他小孩,到住家附近雜貨店購買沖天炮,未料點燃後充當基座的啤酒瓶竟向前倒下,沖天炮先射到地上再反彈擊中突然衝出來的女童,「妹妹炸傷了!」家屬第一時間就將脖子噴血的女童送醫,無奈仍在到院前就已無生命跡象。
「剛開始我們還以為小朋友被割喉。」檢警勘驗遺體,發現女童脖子傷口平整,一道長7.5公分的撕裂傷劃過喉嚨、氣管、頸動脈,造成她大量出血堵塞氣管窒息死亡,研判是當天施放的沖天炮「蘋果火箭」,其頂部的硬塑膠殼在加速後,就像一把鋒利的飛刀一樣致命,「真是不可思議,從沒碰過這種事!」
警消依據女童姨丈說法,找到了疑似販售蘋果火箭的店家,老闆卻矢口否認有賣鞭炮給小孩,台東縣消防局無奈地說,現行《煙火管理條例》只管上游製造、不管下游販售,本次釀禍的蘋果火箭擁有「爆竹煙火認可標示」,雖然法規明訂禁止賣給小孩,但若店家打死不承認,查緝人員也無法可罰,呼籲主管機關重視法規漏洞,避免再有意外發生。
對此,負責進口蘋果火箭的易得貿易業者表示,該產品使用說明已經寫得很清楚,「風大時避免燃放,以免安全基座傾倒或斜射」、「點燃後立即遠離十公尺」、「禁止對人、動物發射或拿在手上燃放」等,若都有遵守應不致發生意外,本次事故當屬人為不當操作,絕非產品瑕疵,「我們也感到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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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蘋果火箭的店家、進口商沒有責任,但楊姓女童的家人就慘了,施放沖天炮的姨丈將面臨《刑法》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痛失愛女的楊姓女童父母,也可能會因放煙火時不在小孩身邊,依照《煙火管理條例》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