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鼓山區陳姓(24歲)、李姓(25歲)男子2013年10月6日清晨約1點騎車雙載,因未戴安全帽被女警攔查,女警開出未戴安全帽500元罰單,兩男卻一搭一唱「250元摸一粒」、「拿來開查某」等言語侮辱女警,高雄地檢署偵結,以侮辱執法人員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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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指出,陳男、李男兩人行經三民區吉林街160號前,因未戴安全帽遭三民第一分局林姓女警攔查,並開出罰鍰新台幣500元的罰單,因此心生不滿,還故意靠近女警,說出「250元摸一粒」、「拿來開查某」等具有性意味、性別歧視的言語,貶損女警藉以宣洩不滿,達到羞辱女警並物化女性之目的。
被告陳男、李男不僅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4款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法規所定之性騷擾,亦構成侮辱執法人員。檢察官調查後認兩人一搭一唱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以共犯侮辱執法人員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