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東森新聞雲新聞部編輯中心/文
針對2013年1月6日刊登之《年輕人,你可以選擇拒絕:關於我在台灣農夫的18K日子》一文,日月潭農產運銷合作社總經理王順瑜13日來函說明,基於雙方各有立場,為求公平,《ETtoday東森新聞雲》在雙方文章底下皆放入對方發表之全文。
以下為王順瑜來函:
1.張讀行(非真實姓名)在來上班前他本人已親自簽定意願書及參與工作同意書(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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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已完全知悉是要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而且是他自己本人到鄉公所就業服務台登記後,臺灣農夫才能透過就業服務站的推介錄用他!
3.雖然工作約定薪水18760但從其10月底上班臺灣農夫給的薪水換算月薪都超過2萬元,且享有勞健保等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福利!
4.下年度臺灣農夫不再續聘時還給他有給薪的求職假!
5.姑且不論工作表現,我們約定的三個月工作評估期所有福利都高於原先約定且高於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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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所描述的臺灣農夫前離職美工及其他說法都是片面之詞,我們都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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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你可以選擇拒絕:關於我在台灣農夫的18K日子》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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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面的年輕人都去哪了?
2012年10月11日,我去台灣農夫面試。
當時我面試時,我的老闆告訴我薪水一個月只有18740,做滿三個月會加薪到23000~25000。
我每天得要填繁複的出勤表,只知道自己是採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沒有簽訂勞動契約,而我那時候,並不清楚勞動契約的重要性。
在我的辦公桌有許多以前的僱員留下來的文件,尤其是名片,但我沒有將名片全數丟棄,我只是留了一些下來,我也不曉得為什麼當時我就是想留下它們。
我問老闆先前的設計師做了什麼,他告訴我沒有,他告訴我找外包的設計師其實比自己請設計師還划算云云。工作時其實有很多愉快的部分,例如許多時候我能夠有比較多的空間,去思考公司的品牌該用什麼樣的風格,我最開始的一個月,每天早上起床就心情愉悅到公司開始拿起筆來畫畫。
公司在頭社村有個辦公室,那邊有公司培育多年的金針花和水社柳的復育地,我幾乎是衝著這點才到台灣農夫上班的。十月過來的時候,公司在魚池的辦公室只有同事A一個人而已,老闆沒隔幾天就會到辦公室交代事情,和關心工作進度,老闆的妻子則會把一些行政事務交託給同事A,A早我一個月到公司,事實上她也才剛到一個月而已。我一直感到奇怪的一點是,為什麼在前面工作過的年輕都離開了,也就是,除了頭社村的那些忙農事的叔叔阿姨,根本就沒有一個年輕人是超過三個月的……。
十一月的時候,同事B來到這邊上班,加上她,這裡就有三位年輕人了。
在一次的演講之後,我的同事B問了老闆一個問題:「請問我們有年終嗎?」
當時我聽得很清楚老闆回答沒有,那時候我開始對這份工作感到懷疑。
12/7號公司舉辦教育訓練,中午吃飯的時候,老闆請所有的員工填寫一張問卷,他說:「感謝大家這一年來的努力,請大家要去找工作。」
我不知道他句話是不是也對我們三個年輕人說,因為當初說好是會續聘,但我們沒有聽到他另外像我們說明。
12/11辦公室接到一通電話,專案經理告訴我們全部人可以請求職假,要我們去找工作。
這時我才赫然發現,自己有隨時失業的可能,除非我的老闆明確告知我們明年還會續聘,否則這個一年一聘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到了今年結束,我的這份工作就無聲無息結束了。
我到公司直到今天也滿兩個月了,明年要不要續聘,我想兩個月就足以決定了吧?我上網查了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全部的內容,我赫然發現,這個方案幾乎是偏袒資方,勞委會補助資方最低薪資,也就是18780,一般職員,有就是方案裡頭提到的「進用人員」是以時薪計算。
所以當初以全職名義應徵到這份工作的我,其實是名符其實的派遣工,我只有勞健保,但沒有勞保退休金、沒有就業保險、沒有年終,我的雇主可以隨時解聘我。
我才發現這是一份沒有保障的工作。
驚愕的我在臉書上打下這一則近況:「一間公司,如果省錢省到員工的薪水、勞退、年終和員工的保障,儘管合法,然而那並不是一間道德的公司。」
這則近況引起我們臉書好友的討論,我於是透露了我的薪水不到兩萬元,
有人問我:「你的公司不是社會企業嗎?」我也感到納悶,對呀,我的公司不是社會企業嗎?
我忽然想起座位上有之前年輕雇員的名片,我打電話給其中的W,我問他公司的情形,我在電話中驚訝的發現,她說的一些狀況和我在公司看到的部分如出一轍。
半年前老闆想用一幅5百元收購她的水彩畫,做為茶包裝的用圖,W拒絕了,她告訴我那些畫作是自己利用假日的時間辛辛苦苦畫的,實在無法接受一張五百元的價錢。
我在面試的時候,老闆譴責先前的員工將公司的畫作還有畫具帶走,但我後來查了著作權法,如果沒有簽署讓渡書,以及沒有買斷作品的情況下,W是有權利帶走自己的畫。
那至於畫具呢?我問了W,她回答我:「你也知道水彩顏料很貴,那是我自己買的,不可能留給他。」
3.他要夥伴不要員工,「夥伴」卻只值18k
我在12/19上午8:42分寄了一封e-mail給老闆:
「我想請問一下,月底這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就結束了,我跟XX的上班天數都只到下禮拜二(12/26),請問您還有要續聘我們嗎?因為我們不是延用人員,專經也叫我們要去找工作,這部分我想跟您確認一下,謝謝。」
他沒有回信給我。20號的早上我傳了一樣內容到臉書上給他,他仍然沒有回覆。12/20號他終於進了辦公室,截至那天,他已經將近一周沒進辦公室了。
一進辦公室他側坐告訴我們:「如果你們對公司有什麼不滿,可以直接告訴我,不用在網路上講。」
於是同事B率先問說:「請問你明年還有要續聘我們嗎?因為專案經理打電話告訴我們說要去找工作。」
他說自己「本來」要培訓我和A成為明年的講師,請B當專案經理,因為我和A的年資不夠,我們都被他寫在明年度的計畫裡頭。
他強調了公司沒錢這件事情,更補了一句:「我老婆還放棄年薪三百萬的工作來幫我忙。」
但如果公司真的這麼缺錢,她應該要去幫忙賺錢才對,怎麼會「幫忙」?其實在公司這兩個都月以來,我一直很不清楚公司詳細是賣了哪些東西,賣了多少,只知道公司有賣農產品和茶。雖然我們名片後面都是「日月潭農產運銷合作社」,但我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發現其實還有一間「台灣農夫生機股份有限公司」是登記在老闆名下,而且他其實不是「總經理」而是名符其實的董事長。
我回應他三件事情:
一、他應該在一開始就告知我們多元就業方案裡頭的詳細內容,包含沒有勞退、就保跟累積年資。
二、沒有看到公司完整財報,我無法相信公司真的沒賺錢。
三、如果真心要培訓我和A,還有雇用B當專案經理,以及真的要留用我們是不是應該提早講?他說話的時候,從頭到尾都不是面對著我說話,而是對著B,好聲好氣的,看起來好像我只是憤怒無腦的群眾,而他是理性優雅的大人。
「你們都很優秀,謝謝你們,如果你們不喜歡這間公司的話,可以去找別的工作。」
是的,找別的工作,但他直到12/20才正式告知不續聘,因為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關係,他可以「合法」結束勞資關係,而且呢,不,用,付,遣,散,費。
我問他為什麼我寄e-mail和發臉書沒有回,他說自己很忙,剛剛才看到云云。
我酸了他一句:「你這麼忙,真是辛苦你了啊!」
他說自己想找的是夥伴而不是員工,說自己20號才告知是否續聘,因為這樣才能夠看清一個人。
我很生氣的回問他:「難道你不用對你的員工負責嗎?」
他答:「不用。」我又問了一次。
「你身為一個經營者,不用對你的員工負責嗎?」
他又答,不用。於是,當下我告訴自己,這種公司,這種老闆,離開也罷。
4.我們應該學會拒絕
這次的工作讓我反省一件事情,當我們握有自己的勞動資本,為什麼我們非得要傻傻地接受資方開出來的任何條件?在鄉下找工作有個優勢,許多地方都屬於缺工的狀態,要找個服務員、門市人員並不難,但要找一個設計師/美工並不容易。雖然在整個勞動市場上,我只是個沒有年資可言的年輕人,但我還是屬於我的專業、美感和技術。儘管並不那麼成熟,但至少是我和資方談判的籌碼。
所以啊,我認真覺得,練就一身本領,年輕人絕對是握有籌碼的。
在我上班的最後一天,這一年也即將結束了。我思考著,一個資方應負的責任。
媒體總愛用大篇幅的故事報導企業家的「偉大」事蹟,沒隔一段時間,你就會看到新聞裡某某企業家又說了某些話:「年輕人不能吃苦…」、「年輕人留不住…」、「年輕人坐享其成…」
就像我的老闆在面試那一天就說了:「這邊留不住年輕人。」
在我和他爭執完的隔幾天,他又在臉書分享類似的文章,自己也發表類似的言論。
B向老闆問年終的那天,我忽然意識到一件事情,為什麼我們羞於談論自己的薪水?
世界上有許多資本家就像我這次的老闆,和善對著你,口裡講了許多偉大的願景,卻不讓員工組成工會,讓員工羞於談論自己的薪水。把勞動成果通通收在口袋,只願意給不合理的薪資和待遇,卻總是抱怨找不到員工。就是那一副,資本家的嘴臉。
年輕人啊,談論你的薪水吧,談論勞動這件事吧,勇敢的和資方談判,勇敢的爭取屬於自己的權利。
公平正義並不是口號,而是實踐的準則,不能等待別人幫你實現,而是要自己起身爭取,這才叫做─民主─你是你自己的主人。
而我要離開了,也無風雨也無晴。
作者張讀行,此文發表於2012年12月28日發表於個人臉書,原文題為《年輕人,你可以選擇拒絕:關於我在台灣農夫的日子》,如蒙轉載、剪貼,需事先徵求作者同意。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