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餐廳王姓男員工涉嫌將酒醉女同事從休息室帶到用餐區沙發上性侵,並遮蓋一個監視器鏡頭,但不知另有一個監視器在不同角度拍下狼行,檢方日前將王男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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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31歲王姓男子在台北巿忠孝東路一家餐廳工作,去(102)年11月2日凌晨,王男與店長及多名同事在餐廳打烊後吃消夜喝酒,後來王男與A、B等2名女同事返回餐廳,發現平時沒有深交的A女喝醉倒趴在用餐區沙發,便先將她扶到員工休息室,再與B女繼續喝酒聊天。
隔天清晨,王男發現B女因疲累及不勝酒力在員工休息室熟睡,心生歹念將A女從員工休息室攙扶到用餐區的沙發上性侵得逞,期間還遮蓋一個監視器鏡頭。被害人一度驚醒,但因酒醉無力抗拒,待王男逞慾後離開餐廳,立即起身整理衣服並跑進員工休息室搖醒B女泣訴並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王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兩情相悅,且當時被害人有回吻他;檢方發現,王男雖然蓋住一個監視器鏡頭,但還有另一個監視器,從不同角度有拍到他性侵犯行。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乘機性交、趁機猥褻罪嫌起訴王男,並建請法院審酌他僅為一己私慾,罔顧被害人尊嚴,侵害甚深,且犯後毫無悔意,予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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