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重機騎士19日上傳一段影片,名稱叫做《無知的警察,我車是讓你這樣敲的嗎!!? 》,他表示19日騎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經由慈雲路上竹科聯絡道,行經園區一路與新安路口等紅燈時,被路口員警攔下。執法員警說快車道是給汽車走,不能讓機車行駛,並用交管棒敲打重機,讓他頗為不滿,並把行車紀錄器的影片上傳到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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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網友都力挺這位網友,有人就痛批這位員警不知道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在市區的路權嗎?有網友也痛批,這位員警看到汽車停在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上沒有反應,跑去找沒有違規的重機騎士,實在讓人很難不生氣。
而重機車主也喊冤,表示自己有將車牌安裝於明顯處,該名員警卻用個人認知來處理這件事,並隨意敲擊民眾車輛,實在讓他很難接受,也希望該員警能加強法規上的教育。不過550cc以上重機需全面掛雙面車牌,前車牌為黏貼式,如果不貼前面車牌,可罰5400-10800元。
其實早在民國96年1月12日,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1月29日總統公佈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自11月1日起,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原則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並開放台灣各縣市所屬快車道的路權讓重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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