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漳州薌城區一名20歲小夥子,有工作,長得也不賴,可2年來偷了20餘雙高跟鞋,不為錢不戀物,每次偷來的高跟鞋,不是隨手扔到路邊,就是扔進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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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報導,21日在被一個受害者認出來後,黃某因涉嫌犯盜竊罪被漳州薌城警方刑拘。「我偷鞋不是為了錢,是痛恨女人穿高跟鞋」,黃某告訴民警,他偷高跟鞋只為發洩。
原來5年前初戀時,黃某女朋友愛逛街,叫他買高跟鞋,可他手裡錢不夠買不起,最後女朋友跟一個出手闊綽的男生跑了,他由此心生「怪癖」極度厭惡穿高跟鞋的女子。2年前,受「高跟鞋虐貓事件」影響,開始頻頻作案。
心理諮詢師認為,這是一種創傷性心理疾病,患者選擇了一種錯誤的宣洩方式,應該加以引導治療。
「這個小偷太奇怪了」 只偷粉紅高跟鞋,莫非有戀物癖漳州市民小徐和妻子小黃租住在薌城區石亭鎮一公寓出租房。4月13日上午6時許,小黃要去上班,剛要出門,發現一件怪事,前一晚擺放在房間門口的一雙粉紅色高跟鞋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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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徐得知後,懷疑老婆的鞋子是被人偷走的。小徐到房東那裡調取了監控,沒想到,還真有小偷。從監控裡看,當日淩晨3時許,一名年輕男子鬼鬼祟祟走到他們家門口,偷走了小黃的高跟鞋。
「這個小偷太奇怪了,其他的鞋子和財物都沒拿,為何專偷這雙高跟鞋呢?莫非有戀物癖?」小徐牢牢記住了該男子的樣貌。
「已偷20多雙高跟鞋」2012年以來,他在晚上10點外出,已作案11次沒想到的是,小徐跟小偷竟然很快就相遇了。4月20日淩晨3時許,小徐還沒睡覺,一個人在家玩電腦,大門都沒關。突然,門口來了一名問路男子。
第一眼,小徐就認出來,這名問路的年輕男子,正是一周前偷老婆高跟鞋的小夥。小徐立即拉住男子,高聲呼叫抓小偷,並叫房東報了警。小夥見事情敗露,當場承認偷了高跟鞋,願意賠錢,並請求小徐不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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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徐沒有理會,小偷隨後被薌城公安分局石亭派出所民警帶走。20歲的薌城區人黃某,對盜竊女高跟鞋的事實供認不諱。「我已偷了20多雙高跟鞋」,性格有點內向的黃某,在落網後斷斷續續向民警交代,自2012年以來,他在晚上10點以後出門,已作案11次。因連續盜竊3次以上,黃某隨後被刑拘。
「我痛恨女人穿高跟鞋」 5年前買不起高跟鞋,初戀女友跟人跑了,他想報復黃某稱,雖然家庭條件不好,但是自己平時打工做建材,並非缺錢花,「我偷鞋不是為了錢,是痛恨女人穿高跟鞋」,每次偷完,他都把鞋扔到路邊的草叢或垃圾桶裡。
「就是因為報復心理吧!」在審訊室,黃某講述了自己「怪癖」的來由。15歲那年,黃某讀初三,和一名女生談了戀愛。初戀女友喜歡購物,曾要求他買包包和高跟鞋。「我那時經濟條件也不好,每次都說自己錢不夠,買不起,她後來就不搭理我。」黃某回憶,後來學校新來了一個男生,出手闊綽,經常給女友買東西。
「最後,我們就分手了,她跟那個出手闊綽的男生好上了,那時我就很恨她,非常反感穿高跟鞋的女人。」
而最終讓黃某開始偷高跟鞋洩憤的,還要從2012年年底開始說起。當時,黃某無意中在網上看到了「高跟鞋虐貓事件」,看到那張小貓慘死在女子高跟鞋下的圖片,這讓他想起了初戀往事,心中更加痛恨前女友,於是跑到村中或市區住宅區,看到人家走廊門口放有高跟鞋的,就偷來扔掉,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典型的創傷性心理疾病」
他選擇了一種錯誤的宣洩方式,類似在仇富心理下去劃豪車的行為,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漳州監獄心理健康指導中心負責人陳春豐認為,黃某有典型的創傷性心理疾病,15歲的年紀,在情感受到創傷、挫折後,心理的自卑和憤怒無處發洩,「這種心理上的傷害,他也不好意思跟朋友、父母講,導致創傷沒有及時治癒」。
而隨後的「高跟鞋虐貓事件」強化了黃某的創傷,他急需一種宣洩的管道,「結果在一種不正常的心態下,他選擇了一種錯誤的宣洩方式,通過偷竊,讓他有一種爽快的感覺,有點類似當下在仇富心理下去劃富人豪車的行為」。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漳州城市職業學院副教授鈴子也認為,黃某是在選擇一種比較極端、病態的方式宣洩自己心中的憤怒,這跟「戀物癖」也有相似的地方。
「同樣是對某件東西有種情感,不過他不是喜歡,而是產生厭惡和憤怒的情緒。」鈴子說,這其實跟抑鬱症的原因是一樣的,在某一件事情上想不開,繞不過去,心裡一直重複琢磨,又缺乏安全感告訴別人,「沒辦法宣洩怎麼辦?抑鬱症患者是選擇傷害自己,而他選擇損害他人」。
陳春豐建議,黃某應該多交朋友,並在一些具有正能量的朋友的影響下,尋找一些健康的宣洩方式,「像打球、游泳都可以,必要的時候,可以找專業的心理醫生,到心理宣洩室發洩,效果會更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