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進口防曬乳 14件有10件是韓貨

▲台灣民眾瘋韓流,韓系藥妝店也大舉來台展店,食藥署卻查出違法進口的防曬乳中,韓貨占了大部分。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炎夏到來,愛美民眾都會塗抹防曬乳避免曬黑,加上韓流襲台,韓國藥妝品備受民眾青睞,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防曬乳卻發現,14件未經許可輸入的防曬乳中,高達10件是韓國進口。食藥署表示,雖然成分都符合國內標準,但因為沒有申請許可證,便不能輸入、製造及販售,違規品均被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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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除了含二氧化鈦的防曬產品外,其餘宣稱具防曬用途及含有防曬劑成分的防曬品,均屬於含藥化粧品,依法規定需申請許可證後,才能輸入、製造及販售

食藥署在2013年受理32件各單位送驗的防曬化粧品,發現有19件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較99年至101年有上升的趨勢;除了5件未標示國別外,其餘14件均是輸入品,其中以韓國製10件占最多,雖然成分都符合國內標準,但因為沒有申請許可證,便不能輸入、製造及販售,已請原送驗單位依法處辦 。

食藥署表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不論國內製造或國外輸入的含藥化粧品,皆應先向申請查驗登記,取得核准許可後,才能上市販售。違者可依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違規物品也要沒入銷毀。

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防曬化粧品應選擇標示完整的產品,不可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之產品使用,進口防曬乳要認明包裝上的「衛署粧(陸)輸字第OOOOOO號」,國產品則是「衛署粧製字第OOOOOO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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