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莊姓女律師被前夫控告和余姓保鑣司機通姦,菲傭出庭做證說曾經在家裡照顧小孩時,目睹他們兩人姦情,結果女律師反控菲傭偷竊,余姓司機出庭時說,莊女曾說想要讓菲傭被驅逐出境。台北地檢署調查,依照雙方供詞,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菲傭偷竊,以誣告罪起訴莊姓女律師。
一般在台灣雇請菲傭,除了居家照護,也有幫雇主照顧小孩,台北市一名菲傭在家顧孩子,卻撞見女雇主姦情而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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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襯衫、俐落短髮,今年48歲的莊姓雇主是位女律師,2002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幾年前因為幫人打官司認識余姓男子,後來兩人發生婚外情,並雇請他當保鑣司機,2011年莊姓女律師和在生技公司當主管的李姓前夫離婚後,又和余姓司機鬧翻,余姓司機寫信跟莊女前夫攤牌,兩人因而同被李男控告通姦。
法官審理通姦訴訟時,莊姓女律師雇請的菲傭出庭作證在顧小孩時,開門撞見莊女和保鑣司機姦情;莊女否認通姦,反過來告菲傭偷竊珠寶和3萬元現金。
通姦部分,法官判莊女、余男各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但檢方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菲傭偷竊,因此對菲傭不起訴處分,加上余姓司機指稱,莊女想要菲傭被驅逐出境,最後依誣告罪起訴莊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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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姓女律師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主持律師,服務資歷大約超過10年,主要專長就在民事訴訟,律師事務所網站上的個人簡介,形容莊律師處事態度冷靜沉著有耐心,也曾幫新光集團打官司的她,這回爆出婚外情,又被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刑期最重7年;身為律師還觸法,要是被判刑1年以上,就會被撤照,這下恐怕賠上的還是自己的事業。(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