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以胸圍傲人聞名的女藝人張瑞竹,母親節(11日)凌晨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達每公升0.28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15日)審酌她沒有酒駕前科,給予緩起訴,但須付4萬元罰款、上交通安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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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5月10日晚間10時許,張瑞竹在台北巿大安區一家簡餐店飲用啤酒,於11日凌晨開車行經忠孝東路四段時,因轉彎幅度過大,引起警方注意被攔檢,當時員警即聞到她身上有酒味,酒測查出超標,她坦承喝了一瓶啤酒,不知道酒測值會超標。
檢方審酌她沒有酒駕前科,犯後坦承犯行,頗有悔悟,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益團體4萬元,以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