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被人嗆聲「討打」如果真的出手小心吃上官司!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和林姓女鄰居起口角時,被大聲咆哮「來打我啊!」,於是他真的揮拳打傷對方臉部,卻因此被提告傷害。雖然他主張是經過對方「同意」才出拳,但法官認為林女並不是真的想被打,判決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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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港片《九品芝麻官》中,方唐鏡嗆包龍星(周星馳飾):「打我呀,笨蛋!」結果真的被痛扁一頓,還被回嗆:「大家都聽到是他叫我打的」,這樣的情節在新北市真實上演。一名林姓男子2012年間因為搬家具的噪音問題,和林姓女鄰居發生口角,結果他出拳打傷對方臉頰,被以傷害罪提告。
事後林男坦承動手打人,但否認有傷害的意圖,表示當時林女因為他搬家具不小心發出巨大聲響,衝出家門大聲指責他故意製造噪音,把一旁的兒子嚇得捂上耳朵,還不斷逼近出言挑釁:「你握拳是怎樣,要打我啊?來打我啊!」,他基於正當防衛並經過對方「同意」才會揮拳打人。
但法官審理認為,林女除了「咆哮、衝到面前」等行為外,並沒有任何主動攻擊的舉動,加上林男體型高大壯碩,有絕對優勢,難認有需要主張正當防衛的情形;此外,林女雖然確實說過「來打我啊!」,但明顯只是爭吵中的對嗆語句,並不是真的「討打」,於是判決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