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綠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反核團體19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要求法院撤銷原能會同意台電核一廠的乾式貯存設施熱測試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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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團體表示,原能會在民國102年9月24日同意台電執行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熱測試作業,使台電得以將具高放射性用過核燃料,裝入採「空氣對流冷卻」的亁式貯存設施,威脅北北北基宜桃民眾安全。
反核團體指出,該案包商原能會核研所自身的核廢料亁式貯存設施,曾發生7次氫爆,其中1次引發火災,核廢處理能力令人質疑。北海岸潮濕、高溫、高鹽的海島型氣候與大屯火山地形的特殊環境,加上北台灣首都圈的人口密集,均令人憂心亁式貯存設施的安全與遷移。
反核團體說,原能會宣稱乾式貯存只是暫時貯存,不會變成最終處置,但從原為海拋計畫而「暫時貯存」的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自71年營運至今,逾30多年仍未遷出,甚至發生貯存桶破裂、粉末化,輻射外洩問題。
反核團體表示,要求台電無法確保安全無虞時,不能裝填用過核燃料;用過燃料池已爆滿,老舊核電廠該除役;先提出遷出核廢料,再談暫存不會變最終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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