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抗告不成立! 高院:趙藤雄罪嫌重大,羈押2個月

▲趙藤雄提抗告,合議庭定認定罪嫌重大,至少羈押兩個月。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桃園八德合宜住宅開發弊案,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涉嫌行賄,交保被撤銷,台北地院重開羈押庭裁定趙藤雄、魏春雄收押禁見。辯護律師不服當庭提出抗告,理由後補,高等法院分案6月2日下班前才收到理由。6月3日凌晨裁定出爐,合議庭認為抗告理由不成立,2人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駁回,他們將一直在北所羈押禁見至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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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襯衫外套,頭髮梳得整整齊齊,趙藤雄在法警護衛下雙手上銬步上囚車,發現媒體閃光燈狂閃,他還往鏡頭瞥了一眼隨即轉過頭去,看的出神情落寞。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31日裁定趙藤雄和副總魏春雄交保限制住居出境,檢方不服提抗告出現大逆轉。

高院發回原裁定,1日晚間北院重開羈押庭,趙藤雄和魏春雄坦承行賄1600萬,兩人指示財務副總許自強提領現金,給標案承辦人周銘宏轉交蔡仁惠,再由蔡仁惠把賄款交由葉世文,建設公司高層都是共犯結構,且趙交保後竟召開主管會議,還讓標案的土地開發科長林雯櫻刪除部分簡訊,隔天還把69箱文件被送往環保中心銷毀。

對於收押結果,趙藤雄的律師周燦雄庭訊後表示很驚訝,因為這樣對公司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從公益角度來看無羈押必要,「不僅對整個集團,可能會影響整個經濟。」不服羈押裁定,當庭提出抗告;趙藤雄和魏春雄被送進台北看守所分別獨立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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