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中報導
前立委顏清標本月6日獲假釋出獄後,9日上午9時半按照規定到台中地檢署報到,還因為10號想跟隨大甲媽祖到大陸湄州進香,提出暫時解除限制出境的「請假」聲請,但被地檢署以管束未滿6個月,不確定是否表現良好為由,駁回解境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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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貪汙案入獄逾1年的顏清標,因在監表現正常、規律,符合申報假釋要件,3日被台中監獄首度提報假釋,經過法務部矯正署4天的審查後獲得假釋許可,6日傍晚即出獄。
9日上午9時半他在律師陪同下,依規定前往台中地檢署向檢察官、觀護人報到,並提出「請假」,因為距離10號大甲媽祖出發到大陸湄洲進香只剩不到24小時,他透過律師向觀護人提出暫時解除境管的聲請,希望能一同前去。
但經過一天漫長的等待後,檢方以「甫獲假釋,尚無表現可評估」,加上宗教交流活動「以後還有機會」可以參加,並無特殊性、必要性等理由,駁回顏清標的聲請。
台中地檢署表示,顏清標的執行刑期期間原本應到2018年7月18日,扣除依監獄執行法縮刑1個月10天,及前案假釋付保護管束2年1個月又20天,保護管束到105年4月19日為止,這段期間內顏必須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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