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政府代拆文林苑王家,引發都更爭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今天表示,北市府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建議內政部應對都市更新條例是否違憲提請釋憲,因為都更是全國一致事項。另外,壹週刊昨天報導,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是文林苑開發建商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張其強對此表示,黃博怡是在民國95年以財務金融專長應邀擔任北市府顧問,他出任樂揚董事是在99年,兩者無直接關係,因黃博怡任期4月將到期,市府不排除停聘可能。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也表示,北市府於95年聘任黃博怡教授為財務金融方面顧問,而後樂揚建設聘其為獨立董事,市府之前並不知情,但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3及9條規定,所謂公職人員係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所定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由於市府顧問非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所定之財產申報義務人,故形式上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疑慮,至於黃顧問實際有無介入樂揚建設申請之都更案,政風處後續將深入調查。
有關市府都市發展局前副總工程司林振中,退休後至「森業營造」擔任特別助理一案,政風處表示,97年5月間曾將相關事證函送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依法偵辦,經市調查處查證認為林振中並非都更案的承(協)辦人,退休後擔任「森業營造」特別助理,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有別,難遽以認定違反旋轉門條款,該處於97年6月12日以肅字第09743082720號將調查情形函告台灣台北地方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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