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張炯漢/台中報導
一名林姓女子在台中豐原市區遭一輛機車擦撞,因為沒看到騎士來關心,就把車開到派出所報案,控告對方肇事逃逸;警方從監視器比對車號,找到是18歲的黃姓女子騎車,雙方事後到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女找台中市議員翁春美,居中協調,雙方和解,事後林小姐質疑,因為民代介入,警方辦案不公,沒有法辦肇事逃逸,警方和議員,都否認澄清。
擦撞意外發生在上星期,當時車流多,2車各自離開,林姐把車開到派出所控告機車肇事逃逸,也沒等到機車來;警方從監視器找到騎機車的18歲黃女,雙方民事和解,賠償林小姐2萬元車損、3600元壓驚紅包;林小姐質疑,因為議員介入警方沒有移送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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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不但警方否認,出面協調的市議員翁春美也說議員沒有那麼大,議員翁春美說,「我們民意代表只是做一個橋樑而已,我們根本不能施壓什麼單位,誰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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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雙方都改低調,不願意出面,倒是民意代表「公親變事主事」,翁春美說會檢討;機車騎士錯在當時沒有報警,但是她以為小擦撞,路邊等,沒看到對方才離開,也並非故意肇事逃逸,強調民代協調只希望雙方都能圓滿,無權干涉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