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全台瘋路跑,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花蓮縣議員劉曉玫20召開記者會,質疑花蓮縣政府招標大型路跑、自行車活動由1家廠商獨攬30年,已經超過7任縣長任期,且不符合比列原則。花蓮縣政府則回應,這是建立路權使用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亭妃指出,花縣府招標公告,路跑、馬拉松或自行車等相關活動交由1家公司承辦,可再擴充15年,前後可獨攬30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5日發文給縣府,強調應維護公平合理要求縣府改正,也呼籲相關單位繼續調查。
劉曉玫則贊成縣府成立委員會,審議活動計畫案與回饋機制,做為地方建設、幫助弱勢或觀光推展,但涉及「路」的活動都委託給同1家公司,且可能長達30年,縣府應說清楚。
花蓮縣政府回應,此舉是建立路權使用制度,杜絕不肖團體擅用全民公共財或佔用路權,並向不特定人收取報名費,又沒有監督機制檢視帳目明細。